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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上海市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附全文)

2022-01-18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市体育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资局、市住建委、市绿容局共同制定的《上海市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发布,提出到2025年,新建或改扩建健身设施项目不少于8000个,新增体育场地面积不少于600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左右。上海将加快设施项目建设,新建市民健身驿站164个、市民健身步道749条、社区足球场110个、体育公园15个……详见↓


 
上海市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
(2021-2025年)
 
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 年)》(国发〔2021〕1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 和《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沪府发〔2021〕21号) 等文件要求 ,结合本市健身设施现状调查情况 ,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末,全市体育场地总面积5850.5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达到2.35平方米,较“十二五”末增长0.59平方米。从体育场地类型看,公共体育设施场地面积占体育场地总面积23.25%,学校体育设施占24%,经营性体育设施占48.11%,其它单位内部的体育设施占4.64%。全市累计建成各类市民健身步道(绿道)、骑行道总长度1594公里,市民益智健身苑点17556个、市民球场2714片、市民健身步道(绿道)1669条、市民健身房186个。
 
但是,体育健身设施仍无法有效满足市民对体育的需求,存在三方面短板:一是总量不足。本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处于全国平均水平,市民身边的健身设施还不够。二是分布不均。中心城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都在1平方米左右,群众喜闻乐见的球类场地设施较少。三是利用率不高。部分体育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社区健身设施质量有待加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紧紧围绕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增加全民健身设施有效供给,补齐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短板,推动体育成为更多市民对品质生活的新追求,努力将上海打造成为一座人人运动、人人健康的活力之城。
 

 

(二)行动目标
 
2025本市健身设施数量持续增加、布局配置更加均衡合理、资源利用更加充分高效, 新建或改扩建健身设施项不少于8000(、片、处) , 新增体育场地面积不少于600万平方米 , 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左右。
 
 
 
 
 
 
 

三、行动任务

 

 

 

(一) 聚焦总量不足短板,
        实现多方位供给

 

1.加快设施项目建设 。不断完善市民身边的健身设施, 新建或改扩建都市运动中心41个、社区市民健身中心152个、市民健身驿站164个、市民益智健身苑点5948个、市民健身步道749条、 市民多功能运动场499片、社区足球场110个、体育公园15个。
 
2.用好规划体育用地。对规划体育用地现状开展实施评估,对规划体育用地未实施的,明确可利用体育用地建设健身设施的实施路径和具体方案,分类予以推进;对体育用地违规占用的,限期清退整改或另择地补偿。
 
3.盘活城市金角银边。在不影响相关规划实施及交通、市容、安全等前提下,可应社会主体申请利用屋顶、高架桥底等城市低效空间建设健身设施,并可依法按照兼容用途、依据临时建设的办法进行管理。可依规定利用尚未完成供地的地块建设临时性室外健身设施,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相关规定期限,且不能影响土地供应。
 
4.加强土地复合利用。推进体绿融合,在大型生态公园、公园绿地、外环绿带、市域生态廊道、郊野公园等绿色空间中增加健身设施。加强体医养融合,建设一批智慧健康驿站、长者运动健康之家。在确保防汛和供水安全等前提下可适度利用滨水空间综合设置健身设施。持续推进黄浦江、苏州河贯通漫步道、跑步道、骑行道及嵌入式体育设施建设,推动功能集聚,营造富有活力的滨水空间和城市生活新“打卡地”。做好健身设施与综合交通网络的衔接,增设指引标识,为市民健身提供便利。

 

 

(二) 聚焦分布不均短板,
        实现均衡化供给

 

1.扩大中心城区供给。优化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健身设施的布局。支持在商业楼宇、公共建筑屋顶以及地下空间内建设健身设施。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各种类型的健身设施。严格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监督检查,确保既有健身设施不被侵占。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有关规划、建设标准配建社区健身设施。
 
2.增加新城设施供给。每个新城规划新建至少1个都市运动中心或体育公园,社区市民健身中心实现街镇全覆盖。规划建设户外运动公园、极限运动公园等特色体育场馆,并探索与高校体育场馆共建共享的新模式。
 
3.补齐大居设施供给。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加快落实既有大居内社区级体育用地的建设,规划建设大居配套体育设施11处。社区内至少有一片公共活动场地(含室外综合健身场地),新建居住社区建设一片不小于800平方米的多功能运动场地。
 
4.提高球类场地供给。各区按照区域市民球类运动健身设施需求量,评估球类健身设施类型和开放使用情况,重点提高大众参与度较高的羽毛球、足球、篮球等球类健身场地供给。增加社区市民健身中心中羽毛球场地的配置比例,新建居住社区内至少规划配建一片非标准足球场地设施,既有城市社区因地制宜配建社区足球场地设施。

 

 

(三) 聚焦利用率不高短板,
        实现高效能供给

 

 

1.深化智慧体育场景应用。新改建一批智能化场馆,完善重点设施项目数字化建设,实现场馆运营信息化、智能化、数据化,优化场馆在线预定功能。建立健身设施数据平台,实现市、区、社区三级公共体育数据平台一体贯通,深化“随申码”在体育场馆中的应用,促进各类健身设施服务资源整合联通。
 
2.推动体育设施高效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应当全年、全面向社会开放,并与市民工作、学习时间适当错开。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与社区共享附属体育场地。统筹健身场馆与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功能设置,强化其在重大疫情防控、避险避灾方面的作用。
 
3.完善设施建设服务标准。完善健身设施建设、管理、开放、服务标准,落实健身设施科学配置、日常巡查、更新维护、信息化管理服务等制度。鼓励健身设施设计初期同步考虑运营机制。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应当体现公益性、普惠性,不需要增加投入或者提供专门服务的,应当免费;需要增加投入或者提供专门服务的,可以根据运营成本,适当收取费用,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各级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市区两级合力推进健身设施补短板工作。强化体育、发展改革、财政、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绿化市容等部门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合作。各区政府要将健身设施规划建设、开放利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二)落实政策保障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经费投入机制,切实保障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落实城市更新中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提供公共服务设施的商业商办建筑额外面积奖励政策。严格落实社区体育设施配置指标有关规定,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建社区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企业提供体育服务可以按规定选择简易计税方式。
 

 

(三)创新社会参与
盘活城市空闲土地,鼓励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土地。支持体育企业通过融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建设运营体育场所,提高健身设施运营管理水平。经营性体育设施对社会公益性开放的,可同等享受公共体育设施相关政策。
 

 

(四)加强监督评估
 
加强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工作检查和评估,动态调整健身设施可利用空间目录。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工具,加强舆论引导和典型报道,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健身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 “十四五”时期本市健身设施重点项目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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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印发

 

 
首席体育官
首席体育官秉承产业发展规律,深入体育核心资源,脚踏实地,精耕细作,为助力和推动体育产业健康发展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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